其他
国家医保局印发通知 将核酸检测等项目纳入医保
医保领域领先的新媒体平台
投稿电话:010-84221520
投稿邮箱:tougao@zgylbx.com
文章转载:010-84222990
关注
┃来源:工人日报
国家医保局6月19日印发《关于配合做好进一步提升新冠病毒检测能力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升检测能力,有序引导降低偏高的检测费用,支持实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按程序将针对新冠病毒开展的核酸、抗体检测项目和相关耗材纳入省级医保诊疗项目目录,并同步确定支付条件。
《通知》提出,各地要畅通试剂采购渠道,医药集中采购机构要做好检测试剂挂网工作,完善省级集中采购平台之间信息共享、价格联动机制。公立医疗机构应从所在省份的省级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平台阳光采购新冠病毒检测试剂。
同时,鼓励开展集中采购,探索开展新冠病毒检测试剂集中采购,选择产品质量较高、生产能力较强、供应稳定、诚信较好的企业,通过竞争促进价格回归合理水平。新冠病毒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原则上应多家中选,保证供应稳定性。对于有大规模人群检测需求的地区,应优先开展集中采购。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开展集中带量采购。
“要完善检测项目价格。”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指出,检测项目不“按病立项”。原则上不区分病原体或操作步骤新设核酸、抗体检测价格项目;甲类传染病或依法按甲类管理传染病的相关检查,如风险难度大、防护要求高,可在通行价格项目基础上制定统一的加收政策。针对新冠病毒开展核酸、抗体检测,公立医疗机构可直接执行已有收费政策,无需申请新增价格项目。
热点推荐
中国医疗保险官方微信 ID:zgylbxzzs